隱藏的真相:制度性違規體系與局方真正意圖 — 大數據終極補充報告

由 MM W 分享的筆記

研究方法 本報告為 《大數據終極推理》 與 《大數據終極交叉核對報告》 的補充深度剖析。在前兩份報告已確定的 9 項違規事項基礎上,本報告進一步以 全網搜尋 + 裁判書庫 + CCAC 年報 + 紀監會報告 + 警鐘長鳴記錄 + 新聞資料庫 進行大規模數據交叉比對,揭露局方行為背後的 制度性模式 與 真正隱藏的真相。 一、冰山全貌:不當查閱出入境資料並非孤立事件 已曝光的同類型案件總覽 通過全網搜尋與官方來源交叉驗證,發現澳門保安部隊(尤其是治安警察局)在 2018–2025 年間 至少發生 五宗以上 涉及不當查閱他人出入境紀錄的案件: # 時間 涉案人 違規行為 移送罪名 結果 來源 --- ------ -------- ---------- ---------- ------ ------ 1 2018/06 治安警察局兩名高級警務人員 私下將出入境控制系統帳戶及密碼借予另一高級警務人員,該人員在非公務情況下查閱他人出入境紀錄 不當查閱罪 + 不當獲取電腦數據資料罪 移送檢察院(2021/10);紀律程序(2021/05) Yahoo 新聞 / 澳廣視 2 2019 司警刑偵員 私下 36 次 查閱一名居民及其女性友人出入境紀錄 濫用職權罪 + 不當查閱罪 拘捕 → 檢察院 → 定罪(罰金+停職一年) 力報 / CCAC 3 2020–2024 治安警察局副警司 逾百次利用警員證帶家人走員工通道規避海關檢查 濫用職權罪 移送檢察院 CCAC / 政府新聞 4 2020–2024 治安警察局副警長 利用 VCI2 系統不當查閱並洩露交通違例資料,涉及受賄 濫用職權罪+受賄競合 3 年 9 個月實際執行 裁判書 40759 5 2023/01 治安警察局出入境管制廳警員 利用職務之便私下多次違規查閱他人出入境紀錄 濫用職權罪(刑法典第 347 條) 移送檢察院;防範性停…